關於使用折價券退換貨處理規則
消費者使用折價券並完成購物後,若需要進行退換貨者,退款方式的計算將為:
(原本付款金額) 扣除 (未退貨商品的原來銷貨價格) 的結算金額
簡單來說,就是您在退換貨後, 該張(或 所有使用的)折價券將會本次購物流程失效, 但您可以在下次購物時再次使用!
進一步舉例說明如下:
彭先生購買了 A商品 : 600元(購物清單上的金額) 與B 商品 : 400元(購物清單上的金額),並使用了面額為200元的折價券 (檢查碼: 330f1fe5e5)
因此原付款金額為:1000(商品A+B)-200=800元
之後,彭先生預計將600元的商品 A 進行退貨,而計算方式如下:
1000元(商品A+B的金額,因退貨導致原折價券200無法使用在本次交易使用) – 600(A商品) = 400元
(退貨後,彭先生須將原購物發票寄回做廢,而我們將會寄發更換後的新發票,金額將會是400元)
而原來的200元折價券 (檢查碼: 330f1fe5e5), 將可於下次購物再次使用,也將會在下次購物結帳的畫面出現喔!
*折價券使用後,折價金額將會詳細列出於您的購物發票上,請您務必確認
*若有任何問題,請來電:02-66208686#1601 網路客服部
|